⒈ 备文上奏。
引《清会典·吏部八·考功清吏司》:“京察之制,三品京堂由部开列事实具奏。”清 陈康祺 《郎潜纪闻》卷三:“康熙 三十九年七月,内阁奉上諭:‘各省学道原不差遣翰林官员,嗣后各省学道宜将翰林官员一并差遣,尔等与翰林院会议具奏。’”
具组词 具体 具有 具备 具象 具体而微 具足戒 具具 具名
奏组词 奏鸣曲 奏乐 奏折 奏凯 奏疏 奏荐 奏议 奏书
噶布伦 章报 题本
相关汉字解释:具 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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